广教发[2014]23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整治赶情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
现将《“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整治赶情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整治赶情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整治赶情风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治理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赶情风太盛等问题,推进移风易俗,倡导社会新风,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根据《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广纪发[2014]2号)、《关于开展“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承诺活动的通知》(广群办[2014]17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关于开展“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整治赶情风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为重点,把治理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赶情风太盛问题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使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促使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勤俭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操办婚丧和其它喜庆事宜,不得以权谋私、借机敛财,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非亲属人员的礼金和贵重礼品。婚礼要严格控制宴请人数,葬礼要从严控制规模。其他喜庆事宜,如乔迁新居、过生日、子女升学参军、小孩满月、老人祝寿等,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
(二)严格遵守殡葬改革的有关规定,倡导丧事俭办新风,不得动用公车操办婚丧事宜,禁止在城区街道、路边乱搭灵棚、大办法事、播放哀乐,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和鸣放烟花炮竹,在出殡沿线抛撒纸钱污染环境。
(三)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公开承诺活动。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把承诺活动作为反对“四风”、践行群众路线、增强干部教师廉洁自律意识的重要举措,坚持领导率先垂范、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承诺活动,组织本校干部教师签订“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承诺书,作出书面承诺,并督促干部教师切实兑现承诺,确保有诺必践、践必有果。
(二)开展“弘扬新风正气,拒绝升学宴请”主题活动。根据教育系统特点,以拒绝升学宴请为切入点,向全市教师、学生发出《拒绝“升学宴”倡议书》、采取集中签名、签订承诺书、举行宣誓仪式等形式,引导教师拒绝参加升学宴请,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暑假休息与“充电”学习中;让学生树立“成才是对老师最好的报答,发奋学习为母校赢得更大的荣誉是感念师恩的最好方式”的观念,动员家长不办“升学宴”、学生之间不搞“告别宴”,自觉引领社会新风尚。
(三)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六月份,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月”活动,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网站、公益广告、电子屏幕、宣传栏、墙报等平台,大力宣传有关婚丧喜庆事宜改革的法律法规,引导干部教师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移风易俗,倡树新风。在全市中小学举行移风易俗大讨论活动,查摆自身及身边存在的不文明现象,自觉破除恶俗陋习,倡导文明新风。通过讨论深化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教师文明素质,把移风易俗教育与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引导干部教师带头倡导和实践文明新风,坚决抵制和反对恶俗陋习。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整治赶情风专项行动计划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要创新宣传形式、扩大覆盖面,强化引领带动,引导干部教师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各中小学校移风易俗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为深入开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预防为主。要对干部教师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问责。发现有大操大办苗头的,要通过下发提醒通知书、个别谈话、短信提示、会议重申等方式,提前打招呼,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要将专项整治行动精神宣传到每一名教师、每一个学生家庭,引导全社会树立文明新风。
(三)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感念师恩新方式,引导学生采取送鲜花、发短信、打电话、发邮件等简朴、节俭、文明的方式表达感恩之心,在师生中开展“一句问候表谢意”、“一张合影作留念”、“一条短信送祝福”等形式多样的有益活动,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公开举报电话(市教育行风建设管理办公室电话:6233315),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全市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行风建设管理办公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对治理工作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地本校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令行禁止。
(六)建立长效机制。要把整治赶情风的工作成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发生反弹。
主题词:教育移风易俗实施方案通知
抄送:随州市教育局,广水市委办、市政府办。
广水市教育局办公室2014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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