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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水市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xml:namespace prefix="o">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站:
现将《广水市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一四年六月三日
广水市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4]5号)、中共广水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广群办发[2014]15号)的精神,为加大“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力度,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廉政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确保学生利益不受侵害,现成立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配合的工作专班,对全市中小学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在全市中小学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掌握《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鄂价费[2009]247号)、《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规范收费工作手册》等文件的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规范社会办学行为,完善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转变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乱办班、乱补课的情况;在职教师有无有偿补课或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课等情况。
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有无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的行为,有无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的行为,有无以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择校费的行为。
3、高中阶段学校是否严格按照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的“三限”规定招生,有无超计划招生的问题,有无招收控制线以下学生的问题,有无以借读、委托培养等名义招生的问题。
4、全市中小学有无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情况(如早餐费、保险费、学生饮用奶费、校服费等)。
5、全市中小学有无自立项目乱收费的情况(如讲义、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补课、校园安全保卫费等)。
6、是否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和“一教一辅”规定向学生推荐购买教辅资料,有无强迫或诱使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并收取回扣的现象;是否制定固定收费公示牌,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举报投诉电话。
7、学校是否坚持学生自愿就餐的原则,有无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吃早餐的现象;学生餐费是否按月收取、结算并予以公示;学校学生食堂是否有严格的财务、审计管理制度,票据使用与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建立学生食堂专用账簿、真实反映食堂收支状况;学校学生食堂是否有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是否有严格的食品安全、劳动用工、卫生、监督管理等制度。
三、专项整治工作形式
主要采取各中小学校自查自纠和督查组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看账簿、访学生等形式进行;暗访:督查组采取事前不通知、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暗访抽查。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3日至6月10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11日至6月30日)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7月1日至9月30日)
五、专项整治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本华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梅守武 市纠风办副主任
蔡红斌 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 良 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程诗安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瑶成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行风建设管理办公室,殷林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石坚、熊享波、钱喜生、曾建民、马运全、刘志强、严朝云、陈平、章家斌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六、专项整治工作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3个督查小组,将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提供的线索,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和暗访活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现场取证、曝光,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督查一组:组长:吴本华、梅守武,组员:殷林权、石坚、熊享波
督查二组:组长:程诗安、陈 良,组员:刘志强、严朝云、陈平
督查三组:组长:吴瑶成、蔡红斌,组员:钱喜生、马运全、曾建民、章家斌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也要相应成立督查小组和工作专班,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和自查自纠活动,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双管齐下、取得实效。
七、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地各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制订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进度时限、标准要求和工作职责。
(二)加强督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小组适时开展对各地各校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的督办检查,对好的典型给予表彰,必要时召开现场会推介其经验和做法;对推进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将督促责任单位“补课”或“返工”;对贻误整治时机、虚报整治成效的,将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对拒不整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严明督查纪律。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督查组人员不得在被查单位用餐、住宿、用车和参加娱乐活动,不得收取被查单位赠送的礼金、特产等。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各地各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特建立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制度。各地各校在6月、7月、9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建议(见附件1)和“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教育局(406室),整理汇总后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工作组。
附件1: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情况汇报表
附件2: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情况统计表
二0一四年六月三日
附件1:
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情况汇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4年 月日
工作 进展 | |
主要 做法 | |
下一步 工作打算 | |
意见 建议 | |
附件2:
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4年 月日
整治重点 | 发现问题 个数 | 涉案金额数 | 处理人数 |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 | ||||
本月 | 累计 | 本月 | 累计 | 本月 | 累计 | 本月 | 累计 | |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办班、乱补课情况及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兼课情况 | | | | | | | | |
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规招生、收费情况 | | | | | | | | |
3、高中阶段学校突破“三限”规定、违规招生情况 | | | | | | | | |
4、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 | | | | | | | |
5、自立项目乱收费情况 | | | | | | | | |
6、“一教一辅”规定执行情况和收费公示情况 | | | | | | | | |
7、学校食堂收费、管理情况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备注:乡镇办事处各校由中心中学汇总后上报,市直各学校、市管各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上报。
主题词:纠正 教育乱收费 通知
抄 送:随州市教育局,广水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整治工作组。
广水市教育局 2014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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