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2017年09月02日 08:07:38 访问量:4004次
各镇办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
开学在即,为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局党委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二、排查重点
在建项目工程、教学及辅助用房、各类附属设施(如校门、厕所、围墙、栏杆、水电、门窗)、学校周边设施等。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保障中小学校师生生命安全,是我们学校必须坚守的工作底线。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安全责任,校长是校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认真排查,及时改造。各地各校要组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专班,做到镇办不漏校,校不漏项,逐栋排查,做好安全隐患登记。对排查确认存在安全问题的建筑物,要及时维修改造;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及时上报,对D级危房必须立即封存或拆除。
3、完善机制,确保安全。各地各校要建立和完善校舍安全排查机制,项目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原则上,每年春、秋季开学前应对学校现有校舍集中组织一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在暴雨、雷电、山洪泥石流、火灾等易发多发季节,有针对性地组织排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整改措施,确保学校校舍安全。
附:广水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登记表
广水市教育局 二O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编辑:黄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