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教发[2013]5号
2013-03-26 10:28:43 来源: 评论:0 点击:43
广教发〔2013〕5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意见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科室站: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大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教育实际,市教育局对今后一段...
广教发〔2013〕5号
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科室站: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大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教育实际,市教育局对今后一段时间全市教育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宣传工作的认识
加强教育宣传,对于确立正确导向,为各级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意识,创造良好的教育外部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克服教育宣传是“软任务”的思想,把教育宣传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考评之中,变“软任务”为“硬要求”;克服教育宣传临时应付的思想,做到教育宣传天天抓、时时抓,重在平时,重在质量;克服教育宣传是“专(兼)职通讯员的事”的思想,努力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把握今后一段时间的教育宣传工作要点
我市今后一段时间教育宣传工作要点是:
1、各地各校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重大活动的工作动态。
2、各地各校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学校建成精神文明窗口的好经验、好典型。
3、各级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尊师重教,为教育办实事、办好事的典型。
4、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5、各地各校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法;教育评价体系的形成和操作,以及在此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新经验。
6、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发展学前教育,促进教育均衡,提升教育质量,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典型和经验。
7、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政治业务素质,稳定教师队伍,强化师德规范的作法和经验以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8、深化学校后勤保障与服务,发展壮大校办产业,增强学校活力的典型、经验。
9、加强内部管理和实行体制改革给学校带来的变化,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新经验。
10、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教师形象、教育招生、中小学收费、教育安全稳定管理等研究讨论。
三、建立全方位抓好教育宣传工作的机制
1、加强教育通讯网络建设。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教育局各科室站都必须要有专(兼)职通讯员(信息员);各单位要建立骨干通讯员(信息员)档案,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不得随意变更,若有变更,须将新的通讯员(信息员)档案及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要通过各种渠道不断提高通讯员(信息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成一支相对稳定、素质精良、作风过硬的教育通讯员(信息员)队伍。各中心中学、市直学校通讯干事要负责辖区内宣传发行工作;通讯员(信息员)要每天关注广水教育信息网,确保教育局印发、转发的通知能够及时下载送达到学校校长手中;做好广水教育系统网上信息的分类、汇报、回复工作。
2、加强与各级新闻传媒的合作。要充分利用各级新闻传媒提供的阵地,努力多上稿、上好稿;要进一步密切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在适当时候组织与新闻单位的专题研讨活动。
3、加强教育信息工作。教育信息是特殊的教育宣传,在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方面起着更为直接的作用。各单位要强化定时报送信息制度,每月向市教育局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要建立信息工作通报制度,对有关单位的信息工作情况,市教育局办公室将通过一定的形式定期进行通报。
四、落实教育宣传奖励制度
1、奖励范围
凡本市教育系统的干部、教师在当年内向国家、省、地、市报刊、电台、电视台、网和上级部门投稿被采用的教育新闻、特写、专访、通讯、信息、报告文学以及教育新闻摄影等,均属奖励之列。
2、奖励类别
⑴教育宣传先进单位:当年在教育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可评为教育宣传先进单位。
⑵优秀通讯员(信息员)奖:当年在教育宣传和教育信息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获得优秀通讯员(信息员)奖;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级优秀通讯员(信息员)的,作为随州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先推荐。
⑶上稿奖:凡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的教育宣传稿件,字数在500字以内的,国家、省、地、市级分别奖励300元、200元、80元、50元;字数在500字以上1500字以内的,国家、省、地、市级分别奖励400元、300元、100元、60元;字数在1500字以上的,国家、省、地、市级分别奖励600元、400元、160元、70元。
⑷特别奖:凡被国家、省、地、市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站作为头版头条发表、播放的稿件,或在党政机关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字数在500字以内的,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字数在500字以上的1500字以内的,分别奖励600元、400元、180元、120元;字数在1500字以上的,分别奖励800元、600元、220元、140元。
3、评奖办法
⑴“教育宣传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信息员)奖”的评奖办法。
市教育局年终对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和各科室站通讯网络建设和上稿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对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⑵“上稿奖”和“特别奖”的兑奖办法。
各科室站凡属上述奖励范围内的教育宣传作品,由各科室站将被采用的作品的报刊原件(电视、广播新闻出具播用明信片或通知单)和上级部门出具的有关教育信息被采用的证明等,年底送市教育局办公室登记,经审核落实后,兑现奖励。凡未交原件、有关证明和未登记的,一律不予奖励。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可比照市教育局对局机关各科室站的兑奖办法对本单位的教育宣传工作进行奖励。各中心中学还要比照上述办法对所辖各学校的教育宣传工作进行奖励。
同一稿件同时被不同级别的新闻媒体采用的,或同一稿件同时获“上稿奖”和“特别奖”的,只取最高级别进行奖励,不重复计奖;合写作品按第一通讯员登记兑奖。
五、切实加强对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教育宣传工作的舆论导向作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人员,舍得投入,努力为通讯员、信息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要坚持党的新闻报道原则,对报道重大事件必须亲自审核,坚决杜绝虚构事件,或夸大事实报道;要及时总结教育宣传工作经验,切实落实奖励制度,不断提高教育宣传工作水平。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