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教办〔2017〕1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鄂教科办〔2017〕3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师生积极参与2017年全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交流展示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教师(含相关教育工作者)、学生。
二、活动形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交流展示、推荐、评选、直播颁奖等活动,线下组织发动师生参与、并举行省级优秀个人空间颁奖活动。
三、活动流程
(一)教师、学生登录湖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进入“空间交流”专题报名。
(二)学校管理员确认本校师生参与者的真实身份并网上审核。管理员账号由省组委会分配并逐级下发。
(三)参与活动的师生网上展示个人空间,浏览者进行网络投票。
(四)市州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本地优秀个人空间,省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
(五)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由省组委会组织现场颁奖。
四、活动时间
(一)教师空间报名时间为5月15日—9月15日,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15日—10月15日。
(二)学生空间报名时间为5月25日—9月25日,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25日—10月15日。
(三)市级推荐师生优秀个人空间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前,请各县、市、区按照分配的名额于10月9日下班前将 推荐的本地优秀个人空间上报市电教馆。
五、推荐名额分配
(一)优秀教师空间:广水市5个,曾都区4个,随县3个,高新区1个,市一中、市二中各1个。
(二)优秀学生空间:广水市、曾都区、随县各3个,高新区1个。
(三)省级评审专家:广水市、曾都区、随县各2个,市直单位2个。
(四)优秀个人空间及评审专家推荐标准按《2017年湖北省中小学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交流展示活动指南》中的要求执行。
六、活动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到位。各地报名参加活动的教师、学生数分别不低于当地教师、学生总数的50%和10%,省活动平台将对各地开展情况排行进行公开。
(二)本次交流展示活动不限空间开通平台,凡在各类教育资源平台上开通了学习空间的师生和相关教育工作者,在省“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交流展示活动平台填写空间地址,上传相关信息,即可参加,没有空间的师生,可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注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箱:hbsz****@126.com
省活动平台网址:****
文件资料下载地址:****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不印发,请登录湖北教育信息网****信息化动态栏目查询下载)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