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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 的通知
2016年07月03日 08:17:38 访问量:3780次
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市直各单位党委(支部): 按照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的通知》(随学组发〔2016〕4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轮集中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6年6月24至7月上旬。 二、督导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全省、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分层分类指导的情况。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3.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进展情况。 4.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和以党支部书记为主体的党务骨干培训情况。 5.党委(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体责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6.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要引导党员在真学上下功夫,防止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能以记了多少笔记、写了多少体会、报了多少材料来衡量学习教育成效。 7.加强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情况,要加强舆论监测,防止搞炒作式报道。 8.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特色做法和经验,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三、督导对象 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及直属单位党支部,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市直单位党支部。 四、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重点抽查、现场调研、直接参与等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听取各单位党委(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汇报,听取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2.查阅资料。查阅各单位党委(支部)对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的部署安排,制定和印发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和培训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台账资料等。 3.重点抽查。重点对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学校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抽查。 4.现场调研。深入基层一线,走访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5.直接参与。随机选择基层党支部,全程参加其“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五、督导分组 第一组:汪家树、黄宣朝。督导单位:随县、随州一中。 第二组:张道亮、刘观国。督导单位:曾都区、随州二中。 第三组:黄晓春、王先乐。督导单位:广水市、湖北现代教育集团、市继教中心。 第四组:胡华洲、吴波。督导单位:随州高新区、欧阳修中学、汉东中学。 第五组:蓝筱康、赖守军。督导单位: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研室。 第六组:蒋从安、张明国、欧居江。督导单位:市电教馆、白云高中、市铁路幼儿园。 第七组:李东升、张波。督导单位:市资助中心、金太阳学校、市外国语学校幼儿园。 六、有要关求 1.本次集中督导每个县(市、区)重点抽查不少1个直属单位和5所学校,其中至少包括1所普通高中、2所初中(城区和农村各1所)、2所小学(城区和农村各1所)。各督导组要根据工作实际,全面了解督导单位学习教育情况,做好督导工作台账。 2.各督导组要根据督导情况形成工作报告,7月10日前交市教育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督导工作总体情况、各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及经验做法、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 3.各督导组在开展督导期间,严格执行《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轻车简从,作好表率 2016年6月24日
编辑:黄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