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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2013年03月28日 00:00:00 访问量:244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的防控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决定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以组织制度建设,应急处置,许可情况,食堂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为重点内容(详见附件1)。
二、排查方式
通过学校自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强化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措施。
(一)学校自查。学校自查工作应在开学后1周内完成,并填写《排查表》放入食堂管理档案中备查。
(二)交叉检查。各市(州)、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组织交叉检查,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将适时抽查各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学校全部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督促和指导学校及时整改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各有关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县(市)和学校作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的重点,认真仔细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三)各地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情况,请分别于3月31日、9月31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以市、州为单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附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2月21日
附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表
食堂名称:
食堂地址:
食堂类型:□大学□高职高专□中学□小学□幼儿园
负 责 人:联系电话: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结果(合格
/不合格)
整改期限
组织
制度
建设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
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
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许可
情况
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实际经营项目与餐饮服务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食堂
环境
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
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
从业
人员
健康
管理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是否都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是否都在有效期内
从事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落实
索证
索票
制度
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清洗
消毒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
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
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有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
原料清洗是否彻底,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要求
排查人员:检查时间:
编辑:李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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