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十条禁令
一、严禁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费用,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二、严禁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和强制订购校服、买商业保险、订学生奶。
三、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四、严禁违反政策招生,不得在招生平台之外招生。
五、严禁中小学突破“一科一辅”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六、严禁教师辱骂、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七、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超量布置课外作业。
八、严禁利用职务便利接收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
九、严禁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或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介绍、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在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
十、严禁教师工作日饮酒、参与抹牌赌博,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或参加商业性盈利活动。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广水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五项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履职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全市教育系统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依法办学。开展“规范办学年”活动,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开展教育活动、加强监督评估,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认真做好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开岗位职责、审批事项、业务流程和监督制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三、规范收费。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乱订教辅资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
四、阳光招生。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做到令行禁止,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跨区域招生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五、改进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深入开展“四大行动”,深化作风整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热情接待办事群众,耐心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向社会承诺的上述事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722-6233315 邮箱:jyhf****@163.com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广水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增强全市干部教师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清廉教育形象,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监[2013]3号)、《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教文[2013]2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解决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为建设“和谐广水”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参评单位
市教育局各科室(站),各职业学校,市管各民办学校,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按照省教育厅、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全员参加各地组织的行评工作。
三、评议内容
(一)教育行政部门评议内容
1、落实政策。是否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有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教育公平公正;是否建立完善相关措施和机制,保证教育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保证教育建设项目得到规范实施;是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发放、使用教育资金和教育乱收费问题。
2、转变作风。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制定相关措施,深化干部作风整顿大行动,确保政令畅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否围绕“三抓一促”要求,采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是否有效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依法行政。是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项目,制定履行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的最优工作标准;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谋取部门利益问题;是否存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的问题。
4、反腐倡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严格财务管理,切实解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私设“小金库”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对腐败问题及时进行严肃查处。
5、问题整改。是否严格规范办学,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是否认真解决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中小学幼儿园评议内容
1、办学行为。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就近入学、免试招生的政策,做到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以奥赛成绩或其它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分快慢班;是否将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控制在10%以下,做到通过摇号的方式招收计划内跨区域就读学生,不收取择校费和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赠资助。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是否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招生计划,不举办复读班。中职学校是否存在委托中介机构招生或进行有偿招生的行为。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办学办园规定。
2、教育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教辅资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和学校推荐、学生自愿原则;幼儿园是否严格执行省学前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是否在保教费之外以特色班、兴趣班、蒙氏班等名义另行收取费用和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是否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审批文号、举报电话,做到“未经公示,不得收费”;是否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校长第一责任。
3、阳光治校。是否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招生工作是否规范、公开;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资金、投诉及处理等情况是否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是否畅通,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是否开通和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是否落实;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是否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
4、师德师风。是否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系;是否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是否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接收和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有价证券、购物卡,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在职教师是否做到不进行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授课。
四、评议步骤
根据省教育厅、市纠风办的统一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行评工作于4月中旬启动,11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查找问题—整改落实—集中测评—总结评比”五个阶段。各地各校(园)和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环节,严格时间节点,掌握关键步骤,扎实做好各项迎评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7日-5月3日)
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后,各地各校(园)要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层层发动。要端正参评指导思想,把行评过程作为提高教育服务水平的机遇,增强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以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行评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在行评工作中取得实效,走在全市前列。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4日-5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要依托家长委员会、学校理事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行风监督员等载体或对象,以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政风行风热线、参加电视问政等途径,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各地各校(园)要按照参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层层查找问题,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排查薄弱环节,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要选择3-5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主动纠正到位。
3、社会公开承诺。各地各校(园)要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等媒体等,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依据职能,向社会作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评议工作的始终。
4、配合明察暗访。积极配合纠风办、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履职尽责情况和政风行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5月31日前,各地各校(园)要将自查自纠情况,民主评议中好的做法和亮点书面报市教育局行评办。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贯穿始终整改落实。各地各校(园)针对自查自纠情况和服务对象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解决的问题,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对评议过程中反映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着力从制度层面查找根源,及时消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感受和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
2、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寻找群众身边的好学校(幼儿园)、好校长(园长)和好教师活动,开展“讲学习、讲奉献,树典型、树形象”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竞进精神状态和争创工作局面,大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形成良好的行评氛围。
3、加强整改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园)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全程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行评成果的重要标准,推动民主评议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1、电话抽样调查。省教育厅、市纠风办将委托专门调查机构采取电话随机抽样调查方式,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园)近两年的服务对象开展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状况满意度调查。
2、社会问卷调查。市纠风办将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是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部分学生家长,省纠风办进行现场督查。
3、政风行风热线考核。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在行评期间受理社会各界群众的投诉,对参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涉及群众投诉的部门和学校,要加大解决投诉问题的力度,在限定时间内高质量办结和回复,保证投诉者满意。
4、开展集中评议。市纠风办将组织协调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中国广水网,以电视问政的方式开展集中评议,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在全市同步播出和报道。市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评部门服务对象代表和市级行评监督员参加集中评议,现场测评,并请领导进行点评。
(五)总结评比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地各校(园)要以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加强学校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成效,查找不足,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评议工作的成果,并于11月30日之前向市教育局行评办上报行评工作总结。市教育局将在市纠风办总结表彰的基础上,对全市教育系统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今年全市教育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开展“学创”活动深化作风整顿大行动、端正行业风气、树立教育形象的重要载体和难得机遇。全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迎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吴本华,党委书记张旭光任组长,副局长程诗安,党委委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吴瑶成任副组长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行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行风建设管理办公室,吴瑶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行评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党政办公室、教育行风建设管理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法制和学生安全管理科、督导办、市教育工会、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后勤保障与管理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各地各校(园)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本地、本单位的行评工作,并于5月8日前将领导小组及专班名单和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行评办。
(二)加强宣传引导,展示良好形象。做好行评工作要善于用舆论宣传引导民意,增进理解,争取支持,推动工作。各地各校(园)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行评工作始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举措,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为民惠民服务的做法成效,宣传教育工作者的良好作风、形象。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主动向行评督查员介绍行评工作开展情况,让社会各界和评议代表充分了解教育工作,争取他们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有针对性地做好台账整理、工作展示、资料上报等迎评工作,务求圆满完成行评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
(三)强化监督检查,深化结果运用。此次行评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进行。市教育局将按照“条抓块评”的原则,组织协调本系统的评议工作,市教育局重点抓好局机关和所属各类学校、幼儿园政风行风建设,配合各级纠风部门做好评议工作;行评办将通过开设专栏网站、定期编发简报、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监督指导,并结合行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交流、通报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确保民主评议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各地各校(园)要把评议结果与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的绩效管理考核结合起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市教育局将把行评工作与年度检查考核、评先、奖励和资源配置挂钩。对行评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和学校,市教育局将约谈其主要领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共中央八项规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会议强调,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湖北省委“六条意见”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中央作出“八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坚定决心,为全党做出了表率。这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执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二、切实改进调查研究。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每年拿出不少于30天的时间,围绕重大工作部署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每年撰写1—2篇有深度的调研报告。改进调研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老、少、边、山、库、穷”地区,多进车间、进社区、进校园、进村入户,选择典型蹲点调研,解剖典型;多进行一些不打招呼的随机性调研;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去调研,减轻地方负担。
三、严格落实“三短一简”。严格清理和审批各类会议活动,不开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格、规模和时间,省直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天;各类专题会议不超过半天;各类电视电话会议控制在1小时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一个半小时。实行“无会月”制度。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规格和篇幅,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积极推行电子内网办公。严格控制领导讲话时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位领导同志讲话,时间不超过1小时,提倡即席讲话。从严控制事务性活动数量。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在市兼职的省领导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挂牌、颁奖等活动,不出席各类表彰会、研讨会、报告会、博览会和检查、评比、竞赛、纪念、节庆等活动,不为各类纪念物、建筑物、出版物等题词、题字、作序,不为一般业务性会议和专业性活动发贺电、贺信。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之间一律不搞走访拜年活动。
四、严格规范新闻报道、出访活动和警卫工作。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需要报道的,按照精简务实的原则,简化职务称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领导同志下基层调研考察,地方不层层安排记者随同采访,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因公出访不超过1次,且不安排同期出访;其他省委常委原则上一个任期内因公出访不超过2次或两年内出访不超过1次;副省长按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每个团组人员不得超过6人。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时间不超过10天。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警卫工作,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安全保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五、厉行勤俭节约。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省领导参加会议活动和调研,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准到边界、高速公路路口、车站、码头迎送。接待要简约、俭朴,不张贴、悬挂和显示欢迎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娱活动和旅游观光;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不配高档生活用品;不接受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宴请,尽量安排自助餐,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不准上高档菜肴。外出调研、考察、开会,提倡集中乘车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抓好督查落实。省领导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抓好落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意见作为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部门目标考核范围。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一次执行情况汇报。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注意抓典型,定期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理。坚持接受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
广水市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2013年度长岭镇小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增强全校干部教师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清廉教育形象,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各级“行评”方案为指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评议内容
按照各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行风评议的主要内容以紧紧围绕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以及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坚决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具体评议以下几个方面:
(一) 学校校委会评议内容
1、落实政策。是否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有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教育公平公正;是否建立完善相关措施和机制,保证教育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是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乱收费问题。
2、转变作风。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深化干部作风整顿大行动,确保政令畅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否围绕“三抓一促”要求,采取服务师生、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是否有效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依法行政。是否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的问题。
4、反腐倡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严格财务管理;是否围绕滋生腐败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对腐败问题及时进行严肃查处。
5、问题整改。是否严格规范办学,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是否认真解决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学校管理评议内容
1、规范办学行为方面。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就近入学、免试招生的政策,做到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以奥赛成绩或其它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分快慢班;不收取择校费和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赠资助。
2、教育收费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和学校推荐、学生自愿原则;是否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审批文号、举报电话,做到“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3、阳光治校方面。是否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招生工作是否规范、公开;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资金到位、投诉及处理等情况是否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是否畅通,投诉服务电话、意见箱或电子邮箱是否开通和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是否落实;办学理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是否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
4、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是否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聘用和考核体系;是否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是否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收受和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和有价证券、购物卡;在职教师是否做到不进行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授课。
三、评议步骤
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行评工作于4月份启动,11月份结束,共分动员部署、查找问题、整改、集中测评、总结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月17日-5月3日)
学校制定“行评”实施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全体教师签订责任书。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4日-5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走访学生和家长、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开通校园网宣传专栏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纠风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根据市教育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出“五项承诺”、“十条禁令”,按照参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层层查找问题、人人查找问题、面面查找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箱、电话、网络、专栏受理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接受社会监督。要选择3-5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主动纠正到位。
3、社会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依据职能,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向社会公开。
4、积极配合明察暗访。积极配合纠风办、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履职尽责情况和政风行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贯穿始终抓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行评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意见建议,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并及时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解决的问题,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
2、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配合上级开展寻找群众身边的好学校(幼儿园)、好校长(园长)和好教师活动,开展“讲学习、讲奉献,树典型、树形象”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竞进精神状态和争创工作局面,大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形成良好的行评氛围。
3、加强整改督导检查。加强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行评成果的重要标准。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反映出来的问题,接受上级集中测评。
(五)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 30日)
认真总结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和不足,巩固行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并于11月20日之前向镇中心中学上报评议成绩和行评工作总结。
四、评议方法
此次行评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进行。配合中心中学、市教育局、纠风办做好评议工作。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明金
副组长:杨明权 彭博 李银善
成员: 毛婷 吕玲 汪琳 汪先义 刘先芳
(二) 坚持注重实效。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弄虚作假,把主要精力放在征求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坚决解决问题上,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支持。要把行评工作与教育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相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用行评推进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沟通。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民主评议工作始终,通过宣传栏、教育简讯以及“访万家”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宣传行风建设措施,宣传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要主动向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主动向行评督查员介绍行评工作开展情况,让社会各界和评议代表充分了解教育工作,争取他们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