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镇中心小学学生乘车乘船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 我校学生乘车乘船安全管理,消除学生乘车乘船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本校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中心,以“全面调查,集中
整治”为原则,严厉打击非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集中整治校车隐患,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 组织领导
为确保校车整治工作的有效有序的进行,成立了长岭镇中心小学校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明金
副组长:杨明权 彭博
成员:汪光海 李银善 汪琳 毛婷 代丽萍及各班班主任
三、 工作职责:
1、 协同交警部门对校车、校车驾驶人员等情况建立档案。
2、 与车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3、 协同交警大队对校车驾驶人员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4、 学生离校时,安排值周教师护送学生乘车乘船。
四、 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出专班的工作部署,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位,组
织到位,负责到位、 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2、 明确职责,加强协助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密切协助,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3、 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和班会课,大张旗鼓地宣传学生乘车乘船安全重大意义,
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学生安全乘车乘船的良好气氛。认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积极会同交警大队,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法则,拒乘超员车船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船,杜绝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4、 严格督查,实行责任追究
及时向上报信息,绝不容许出现瞒报漏报现象。凡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道路安全事故
的,将直接追究到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