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资讯 >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水市中小学幼儿园“美丽乡村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水市中小学幼儿园“美丽乡村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年04月12日 00:00:00 访问量:2734

 

市教 育 局 关 于
印发《广水市中小学幼儿园“美丽乡村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
现将《广水市中小学幼儿园“美丽乡村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广水市中小学幼儿园“美丽乡村校园”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广水市中小学幼儿园“美丽乡村校园”建设实施方案》。
一、“美丽乡村校园”建设的主要内容
建设“美丽乡村校园”是教育系统建设“美丽中国”、“幸福湖北”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以此次建设活动为契机,组织农村学校以改善办学条件、整治校园环境、建设校园文化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安全卫生设施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努力使学校成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建设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美丽校园。
(一)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美化校园环境。校园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没有危房,校舍、教育技术装备、音体美和卫生设施、学生生活设施等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和《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要求,不断促进办学条件提档升级。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校园卫生管理,校园内无乱搭棚舍,消除校园卫生死角。因地制宜开展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
(二)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品位。认真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形成师生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的人际关系。将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作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根据学校历史和办学特色,结合时代需求,创建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良好文化氛围。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健康教育,经常开展自救自护实际演练,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校舍和安全卫生设施,保障师生安全。
二、“美丽乡村校园”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覆盖。要动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美丽乡村校园”建设,以实际行动支持美丽家园建设和校园生态文明建设。
(二)坚持分类指导。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环境和校园建设进展情况,针对校园建设和学校管理薄弱环节,因地制宜确定建设规划和建设重点。
(三)坚持学校主体。学校是“美丽乡村校园”建设的主体,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建设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广大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创造性,建立学校领导直接抓、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与家长和群众的联系,争取支持,实现家校携手,促进乡风文明、生态文明,共建美丽家园。
三、“美丽乡村校园”的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广水市中小学幼儿园“美丽乡村校园”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本华
副组长:张旭光 李泉新 刘旭东 吴小林
        程诗安 张国树 吴瑶成 杨新明
成 员:聂清波 彭修贵 张大义 魏保安
        鲍 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科,具体负责“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日常工作。
(二)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各级各类教育项目和资金,向“美丽乡村校园”建设倾斜。各地要多渠道筹措学校建设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学校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推进“美丽乡村校园”建设。
(三)开展典型宣传。各地要加强“美丽乡村校园”建设活动的经验宣传,及时总结经验,交流宣传典型,促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发展,积极推进办学条件现代化。
 
编辑:李海华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广水市长岭镇中心小学 特此声明。
广水市长岭镇中心小学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鄂ICP备16022998号-1
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长岭镇北街192号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