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资讯 > 关于开展广水市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水市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1年12月27日 00:00:00 访问量:2725

 

关于开展广水市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水市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通    知
 
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决定2011年秋季在湖北、浙江2个省份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现将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广水市范围内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2012年春季起,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从2012年春季起,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1)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取得原湖北省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者,须另外提供《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明》。
4、《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并盖章,无职人员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鉴定并盖章。
5、《体检表》。须经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月6日1月14日。请申请人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申报,以免人数太多造成系统出问题。(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2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114×156像素,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2012年2月15日2月20日在广水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确认(逾期网络会自动关闭,你将错过此次认定机会),联系电话:****。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没有参加全国统考的:提供《教育学》、《心理学》、《面试》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教育学》《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之一、《科目三》合格证(指初级中学)、《面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C、《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D、《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信息填好后直接从网上打印,一式二份)。
F、《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中下载,一份)。
G、《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在“湖北教师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上打印,一份)。
请申请人携带以上资料(四种证件、三类表格)到广水市行政服务中心认定。复印件装订顺序: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等顺序装订好。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承诺书栏,申请人本人必须签名。
2、申请人须另交一张1寸登记照片,贴在《申请表》的右上角。
                       
联系电话:****、****
                       
          广水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月十九日

 
Tags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编辑:李海华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广水市长岭镇中心小学 特此声明。
广水市长岭镇中心小学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鄂ICP备16022998号-1
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长岭镇北街192号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