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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朝读经典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5年09月06日 07:57:48 访问量:4494
鄂教基【2015】11号
各市、州、县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广播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指示,认真实施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朝读经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下简称朝读经典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朝读经典教育活动基本要求。全省中小学每周要安排不少于3个朝读时间,组织学生诵读经典,每次诵读时间20分钟;每两周要从地方课程或语文课程中安排一课时,为学生讲解经典。要通过经典诵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认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其历史必然性,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广大中小学生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广大中小学生的自觉行动。

      二、精心安排朝读经典诵读内容。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精心安排经典诵读内容,满足学生诵读需求。省教育厅会同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中小学《经典诵读》光盘,光盘按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四个学段编目,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按每个班级一套,免费发送到全省所有中小学,同时提供网络支持(下载网址:****;****),供各地开展经典诵读教育活动学习使用。在此基础上,各地各学校也可以结合教育实际精心选择其他经典篇章供学生诵读。

      三、多措并举推进朝读经典教育活动实施。各级宣传、教育、广电部门和广大中小学,要深刻认识开展朝读经典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各种措施,落实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朝读经典教育活动与全省正在开展的“少年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系列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与各地和学校开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机结合,使各类教育活动互相融合、互相渗透、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中小学教师要把朝读经典教育活动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尤其是德育、语文、历史、艺术等学科教学,要根据教学需要,把诵读内容有机渗透、融入到学科教学之中,提高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知和感受能力,促进学生知行统一。为推进经典诵读教育活动开展,今年9月1日,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湖北广播电视台在武汉举办全省中小学“朝读经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启动仪式。9月7日下午3:00-4:00,采取同上一堂课的形式,组织全省中小学生收看启动仪式视频录像(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加强朝读经典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各地宣传、教育和广电部门要加强对朝读经典教育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朝读经典教育活动开展。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成立湖北省“朝读经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领导小组,负责朝读经典教育活动总体部署,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朝读经典教育活动,为朝读经典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各市、州、县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精心组织朝读经典教育活动,加强对教育活动的指导和督查,会同宣传、广电部门宣传推广朝读经典教育活动先进经验,省教育厅将适时召开朝读经典教育活动现场会。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广播电视台
 
                              2015年8月26日
编辑:黄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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