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教育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前后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年03月31日 20:38:57 访问量:3360次
广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前后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办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 近期,临近清明节,部分学校、幼儿园计划组织郊游、扫墓等相关户外活动,为了确保师生安全,再次通知如下: 一、要实行报批制度。各校开展户外活动要实行报批制,层层上报,经中心中学、教育局法制与安全管理科审批后才能组织开展。 二、要周密制定安全预案。考虑一切可能突发事件的因素,措施要具体可行,人员分工到位,职责明确。 三、要切实注意交通安全。尽量少乘车,步行时要安排教师认真带队看管,不去交通拥挤,路况复杂地段。确需乘座车辆的,一定要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要乘坐手续齐全、车况优良的合格车辆,切记不能超载、超速。3月29日上午9月20分,市幼儿园组织幼儿去滨河公园郊游,租用鄂S82886号中型客车,从市幼儿园接送幼儿学生沿广安路经三环路到应山滨河公园,行至三环路市一医院二部门口被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该车严重超员(核载19人、实载50人),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该车驾驶员已被刑事拘留并吊销驾驶证。希望各校、幼儿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超载、超员行为。 四、要切实开展森林防火教育。3月27日下午,全国召开了国土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李克强总理对此工作作了重要批示,汪洋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对“绿满荆楚”和森林防火工作也作了具体安排。临近清明,户外用火增多,山上杂草丛生,极易引发山林火灾,请各校、幼儿园在清明节前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致学生家长森林防火的一封信》等形式,扎实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教育活动,杜绝在林地野外用火行为,并向家长广泛宣传防火的重要性,提倡鲜花祭祖。 二O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编辑:黄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