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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安全饮用工作的通知 广教函[2017]7号
2017年06月30日 10:20:06 访问量:3623次
各镇、办中心中学,市直各学校,各市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学生饮用计划”安全饮用工作,不断改善我市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是提高国民身体素质的根本需要,这一计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大“学生饮用奶计划”宣传力度,明确工作职责,把握工作原则,要把“学生饮用奶计划”饮用安全工作纳入学生后勤常规管理工作中来。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学生饮用奶计划”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橱窗、展板、横幅、视频进行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充分发挥正面舆论引导作用;要进一步做好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沟通工作,按照中央、省有关精神,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征订,自觉饮奶;学校和老师不得强制学生订购学生营养奶,不得获取商家任何经济利益,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奶习惯,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规范操作、严格考核。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学生饮用奶规范操作工作,已实施学生饮用奶的学校,要明确分管安全的校级干部负责学生饮用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从学生饮用奶接收、储存、分发、饮用、回收等环节严格把关,仔细查验,严格落实各环节安全要求,教育局将把学生饮用奶安全饮用工作纳入学校后勤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并对因工作失职失察造成学生饮用奶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追责问责。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随州市教育局,广水市委办、市政府办。广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印发
编辑:黄明金